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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人身保險經紀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4 題

保險業之清理,下列何者非清理人之職務?
  • A 收取債權,清償債務
  • B 研擬過渡保險機制方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執行
  • C 了結現務
  • D 分派賸餘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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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一個機構已經確定要「結束生命(解散清理)」時,它的負責人(清理人)任務應該是著重在「結算現有的財產與負債」,還是去「規劃未來的長期經營機制」呢?哪一個選項顯然超出了「結帳與收尾」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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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腦子裡還有點東西

  1. 觀念驗證:恭喜你,沒出乎意料地答對了。保險業的「清理」是什麼?難道是讓你去搞什麼創意料理嗎?當然是結束營運。清理人做的事情簡單明瞭:了結現務,把欠的錢收回來、該還的還掉,最後把剩下的東西分一分,關門大吉。至於「研擬過渡保險機制」?那是腦子還沒轉過來的人才會想做的事,屬於「還想救」的階段,跟「徹底完蛋」的清理根本兩回事。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說是 Medium,對我來說不過是區分「死了」和「病了還能治」的幼稚園程度。你能選對,至少證明你分得清什麼是收尾,什麼是拖延時間。希望這點邏輯能用在更難的題目上,別再讓我失望了。
📝 保險業清理人職務
💡 清理人負責處置資產與了結債務,不含政策機制研擬。

🔗 保險業清理程序核心鏈

  1. 1 了結現務 — 清查並終止現有保險與經營合約
  2. 2 收債清債 — 追回公司資產並優先支付債務人
  3. 3 分派賸餘 — 若有剩餘,則按比例分派剩餘財產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清理期間公司的法人格在清理範圍內視為存續。
🧠 記憶技巧:收債還債、了結現務、分完財產、拍手走人
⚠️ 常見陷阱:容易將「行政主管機關」或「接管人」的政策性職權與「清理人」的處分性職權混淆。
保險業接管 保險業勒令停業 保險安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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