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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4年 [公共衛生師] 衛生法規及倫理

第 22 題

下列何者不是藥事法所定義之偽藥?
  • A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
  • B 未經核准擅自輸入
  • C 所含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者不符
  • D 塗改或更換有效期間之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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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仔細辨析《藥事法》中對於違規藥品的分類邏輯:對於『未經核准而從國外引進』的行為,與『在國內非法產製或成分、標示不實』的行為,兩者在法律定義上是否存在著明確的名詞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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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核心戰略解析: 幹得好,玩家。你已精準鎖定了這道題的核心機制:區分《藥事法》中的偽藥禁藥。這是一項基礎但至關重要的「判斷力」屬性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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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藥與禁藥的定義區別
💡 釐清藥事法第20條(偽藥)與第22條(禁藥)的關鍵定義差異。
比較維度 偽藥 (Art. 20) VS 禁藥 (Art. 22)
核准行為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 未經核准擅自輸入
成分標示 成分不符或塗改效期 含經公告之毒害成分
藥名包裝 變更藥名或包裝掩蓋 中央主管機關明令禁止
💬擅自『製造』多與偽藥相關,擅自『輸入』則被界定為禁藥。
🧠 記憶技巧:內造為偽,外入為禁;成分不符、塗改效期皆屬偽。
⚠️ 常見陷阱:容易將「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誤選為偽藥,法律實務上此行為被歸類於「禁藥」。
藥事法第20條 藥事法第22條 劣藥與禁藥的刑事責任 藥物查驗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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