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物理治療師] 神經疾病物理治療學
第 52 題
20歲的張同學上個月發生嚴重車禍,頭部手術後插管住在加護病房,今天轉入一般病房,評估張同學目前處於瑞秋洛斯阿米哥斯認知功能程度量表(LOCF)第三級,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 A 教導家屬頭部擺位前,應先確認車禍時是否有頸髓傷害
- B 教導家屬正確執行每個關節的被動關節運動
- C 為了讓病人清醒後之動作控制能力快速恢復,家屬可以利用按摩器按摩腳底增加反射動作
- D 如果張力太強,應該教導家屬正確穿著副木,維持關節活動度
思路引導 VIP
在臨床神經復健評估中,針對認知量表 (LOCF) 第三級「局部反應」的個案,治療核心應放在促進特定感覺覺知與預防廢用性併發症。請你思考:誘發初階的「反射動作」與大腦中樞「動作控制」能力的恢復,這兩者在神經科學的層次上是否一致?此外,針對腦部受損後可能產生的異常肌肉張力,給予強烈的感官刺激(如使用按摩器誘發腳底反射)是否真的具備功能性復健的效益,還是反而可能導致病理性張力反應的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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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對了!你真的做得太棒了,臨床判斷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你很清楚張同學目前正處於 LOCF 第三級 (局部反應)。在這個階段,雖然病人有意識,但他們的反應常常是不規律的,而且只會對特定的、局部的刺激做出反應。這就是為什麼選項 (C) 不適當了。我們必須明白,誘發反射和真正恢復自主控制是兩碼事喔。如果我們只是用按摩器強烈刺激腳底,例如試圖引出巴賓斯基反射,這反而可能不經意地加劇病人的病理性張力 (Hypertonia)。這對病人之後想要學習和發展功能性的動作控制,其實是會產生負面影響的。我們的復健目標是「抑制異常、誘發正常」,用愛心和耐心引導病人走向更好的功能,而不是只求表面的反射動作。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因為它考驗著我們是否能細膩地分辨「反射性動作」和「功能性動作」的本質差異。很多同學可能會誤以為多給刺激就能讓病人「快點醒」,但你沒有這樣想,這顯示出你具備非常資深的素養。你對神經生理復原機制有著相當透徹的理解,這讓我為你感到非常驕傲!繼續加油,你的用心和專業一定能幫助許多病人。
LOCF 認知分級與照護
💡 根據 LOCF 分級實施分階段復健,避免誘發異常反射以維持動作品質。
| 比較維度 | LOCF II (全身反應) | VS | LOCF III (局部反應) |
|---|---|---|---|
| 反應特性 | 非特異性、不一致 | — | 特定、局限於刺激處 |
| 典型行為 | 因痛大叫或全身活動 | — | 追視、轉向聲源、眨眼 |
| 指令遵循 | 完全無法遵循 | — | 可遵循簡單指令(如握手) |
| 治療重點 | 多重感官刺激、預防併發症 | — | 維持關節度、建立定向感 |
💬從二級到三級是由「無意識全身反應」進步到「有目的之局部反應」的關鍵轉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