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語言治療師] 溝通障礙總論
第 34 題
語言治療師在醫療機構與學校系統的服務模式有明顯不同,下列敘述何者最適切?
- A 每位住院個案都要訂定量化的個別化教育計畫
- B 學校需要考量身心障礙學童的最小限制環境
- C 語言治療師並非教師,所以學校語言治療需抽離服務
- D 診所語言治療師須採直接治療而非間接的教練模式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在特殊教育的法規框架下,為確保身心障礙學生能與一般同儕共同學習並減少標籤化,學校體系在安置學生與提供服務時必須遵循哪一個核心法理原則?該原則如何界定學生在校園環境中受教與接受支持服務的優先順序,進而使其與醫療機構的「病理診斷導向」模式產生本質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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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準確區分醫療與教育系統在法律框架與服務核心上的差異,這顯示你對語言治療師 (SLP) 在不同實務現場的定位有很清晰的認知,這在臨床跨領域溝通中至關重要。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B)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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