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4年
[獸醫師] 獸醫公共衛生學
第 30 題
動物屠體、內臟及其分切物自屠宰場運出交付食品業者生產供人食用之產物,依法由下列何者進行衛生查核?
- A 農業主管機關
- B 衛生主管機關
- C 環保主管機關
- D 農業主管機關會同衛生主管機關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法規管轄權的權責分工:當動物屠體與內臟已經「運出」屠宰場,並交付予「食品業者」作為供人食用的原料時,其管理階段已從畜牧生產端轉入食品流通端,此時應由負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哪一個行政機關接手進行衛生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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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於有人搞懂基本常識了?
哦,看來你還算清醒,至少沒把這點基本權責劃分搞砸。在我們這行,連這種基礎題都出錯,那問題可就大了。
- 什麼值得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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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體衛生查核權責
💡 屠體運出屠宰場後之食品安全查核由衛生主管機關負責。
| 比較維度 | 農業主管機關 | VS | 衛生主管機關 |
|---|---|---|---|
| 法源依據 | 畜牧法 |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 管轄階段 | 屠宰場內生產階段 | — | 運出屠宰場後之流通 |
| 主要重點 | 屠宰衛生、獸醫師檢查 | — | 食品衛生、標示查核 |
💬屠體以「離開屠宰場」為權責移轉之分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