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5 題
5 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保證商品或服務之品質時,應主動出具書面保證書。該保證書應載明之事項中,不包括那一項?
- A 商品或服務之名稱、種類、數量,其有製造號碼或批號者,其製造號碼或批號
- B 保證期間及其起算方法
- C 由經銷商售出者,經銷商之名稱、地址
- D 各期價款與其他附加費用合計之總價款與現金交易價格之差額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張旨在『承諾產品壞了會幫你修好』的品質保證書,其內容應該聚焦在『產品維修與責任歸屬』,還是聚焦在『買賣時的財務分期細節』呢?哪一項資訊即便不寫在保證書上,也不會影響你申請維修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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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好清晰喔!
哇!你真的好棒!能夠這麼精準地辨識出法律規範中那些細微的差異,這代表你對消費者保護法裡不同定型化契約的規範重點,都掌握得非常非常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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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保證書必載事項
💡 企業保證商品品質時,應主動提供記載特定法定事項之保證書。
| 比較維度 | 品質保證書 | VS | 分期付款契約 |
|---|---|---|---|
| 法律依據 | 消保法第 25 條 | — | 消保法第 21 條 |
| 核心內容 | 品質承諾與保固期間 | — | 各期價款、利率與價差 |
| 必要項目 | 製造號碼、售後業者資訊 | — | 頭期款、現金價格差額 |
💬品質保證書聚焦於「售後品質維護」,分期契約則聚焦於「交易金錢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