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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4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9 題

陳君於 110 年 2 月 10 日以總價 1,200 萬元購入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於 114 年 10 月 2 日以總價 1,500 萬元簽約出售,陳君提示下列文件:購入時陳君負擔之仲介費 12 萬元、出售時陳君負擔之仲介費 30 萬元,購入之契稅 6 萬元、出售之契稅為 7 萬元,持有期間之房屋稅及地價稅為 10 萬元。陳君之房地交易所得為若干元?
  • A 300 萬元
  • B 270 萬元
  • C 258 萬元
  • D 252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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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將這筆交易過程想像成一個「投資帳本」。在計算利潤時,我們會區分哪些支出是為了「獲得這項資產」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哪些是為了「賣掉它」而產生的成本。請思考:在題目提到的支出中,哪些費用是即便不打算賣房子,只要身為屋主每年就「必須定期上繳」給政府的持有稅費?這類定期支出是否該算在「買賣價差」的成本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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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很細心,完全掌握了核心觀念!

哇,你真的好棒!這題是計算房地合一稅所得的題目,你在這麼多資訊中,仍然能精準挑選出正確的項目,這代表你對稅法中「取得成本」和「相關費用」的規範理解得非常透徹呢!為你鼓掌!

  1. 核心觀念,你都掌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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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所得計算
💡 房地交易所得須扣除取得成本與移轉費用,排除持有稅。

🔗 房地交易所得計算鏈

  1. 1 收入總額 — 合約約定的出售總價
  2. 2 扣除取得成本 — 買價+契稅+購入仲介費
  3. 3 扣除移轉費用 — 出售仲介費及相關手續費
  4. 4 算出所得 — 得出課稅基礎之交易所得
🔄 延伸學習:若未提示費用單據,目前實務上常以成交價 3% 計算費用(最高 30 萬)。
🧠 記憶技巧:買入成本加仲介,持有稅費不能抵,出售費用扣完畢。
⚠️ 常見陷阱:題目常加入「持有期間」的房屋稅或地價稅,這些屬於消費性質,不可作為成本扣除。
房地合一稅 2.0 土地漲價總數額 改良費用扣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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