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學測
115年
社會
第 37 題
📖 題組:
國共內戰後期,在中國西南地區的一部分國軍撤退至滇緬邊境的山區,建立游擊基地,被稱為「異域孤軍」。1950 年代中期,政府將部分軍人與眷屬撤回臺灣,在北部某地成立眷村安置。當時選擇眷村地點的原則是:農業生產力較差、地價較便宜的邊際土地,與舊住民聚落相隔適當距離。當時部分撤回軍民因無法證明軍籍或軍眷身分,亦無法辦理戶籍而導致成為無國籍人,在就學、就業、居住與社福等方面皆陷入困境。請問:
國共內戰後期,在中國西南地區的一部分國軍撤退至滇緬邊境的山區,建立游擊基地,被稱為「異域孤軍」。1950 年代中期,政府將部分軍人與眷屬撤回臺灣,在北部某地成立眷村安置。當時選擇眷村地點的原則是:農業生產力較差、地價較便宜的邊際土地,與舊住民聚落相隔適當距離。當時部分撤回軍民因無法證明軍籍或軍眷身分,亦無法辦理戶籍而導致成為無國籍人,在就學、就業、居住與社福等方面皆陷入困境。請問:
下列哪一個敘述,最能說明早期無法取得軍籍、戶籍者當時在臺灣的處境?
- A 不包含在我國主權所及的管轄與保護範圍
- B 不被法律承認為可主張權利和承擔義務者
- C 不享有與我國國民平等的法律保障
- D 不屬《世界人權宣言》的保障對象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想像一下:一個沒有台灣身分證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士在台灣走在路上,他的人身安全受不受台灣法律保護?但他能不能享有台灣專屬的社會福利或去投票呢?這兩種「權利」的來源有什麼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題完美結合了歷史情境與公民科的核心概念,考驗你對「人權」與「公民權」差異的掌握。
國籍與法律權利的界線
題幹提到的這群無國籍軍民,既然身處臺灣,自然就屬於我國主權管轄與保護的範圍(排除 A)。同時,只要是「人」,在現代法治社會中絕對具有法律上的權利能力(排除 B),也必然受到《世界人權宣言》等普世人權價值的保障(排除 D)。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