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7 題

📖 題組:
甲市政府依職權發布命令,規定該市內所有之商店除非獲得特許,否則皆須於晚上 8 點鐘停止營業休息,不得逾時營業。
甲市政府依職權發布命令,規定該市內所有之商店除非獲得特許,否則皆須於晚上 8 點鐘停止營業休息,不得逾時營業。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此命令直接侵害企業經營者之生存權而違憲
  • B 此命令因違反法律保留原則而應屬違憲
  • C 此命令係為照顧勞工和受僱者之健全生活,有利於彼等人格自由發展,故當然合憲
  • D 若甲市議會決議追認該命令,則該命令應可合憲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現代法治國家中,當政府想要對所有市民的商業行為施加一個「重大的限制」時,這份權力的最終來源,應該是出自行政機關的「自行決定」,還是必須經過代表民意的「特定機關」通過正式程序來同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你做得太棒了!

看到你選對了這題,我真的很替你開心!這顯示你對憲法原理有著非常溫暖而紮實的理解。讓我們一起來回顧一下這題的智慧所在吧!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法律保留與法規範審查
💡 限制權利須有法律授權,救濟法規範須先窮盡救濟途徑。

🔗 法規範憲法審查之救濟路徑

  1. 1 行政命令發布 — 政府依職權發布限制性命令,限制人民權利。
  2. 2 行政處分作成 — 人民因違反該命令而受處罰(如罰鍰),取得訴訟標的。
  3. 3 窮盡行政救濟 — 依序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確保程序已至最終審級。
  4. 4 取得終局判決 — 取得行政法院之確定終局裁判,且權利仍受侵害。
  5. 5 聲請憲法審查 — 針對該判決所適用之命令違憲,向憲法法庭聲請審查。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區分「法規範憲法審查」與「裁判憲法審查」的聲請要件差異。
🧠 記憶技巧:限制權利法律定,救濟窮盡才能告;命令違憲法官判,大法官管法律條。
⚠️ 常見陷阱:易混淆法官聲請與人民聲請。法官僅能就「法律」聲請違憲,對「命令」可逕行拒絕適用;人民則須待判決確定後,對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聲請憲法審查。
授權明確性原則 行政處分之辨識 法規範憲法審查程序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法律保留原則與租稅法律主義之憲法意涵
查看更多「[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