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0 題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及憲法法庭裁判,有關法律保留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凡是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之事項,概應由立法者以法律直接規定之
- B 屬於執行法律之技術性或細節性之事項,法律得交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
- C 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以命令補充規定者,母法之授權必須明確
- D 基於法律授權而訂定法規命令,不得逾越授權範圍
思路引導 VIP
請回想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解釋所建構的「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對於不同強度的基本權限制,其受「法律保留」程度的要求是否完全一致?針對非屬生命或人身自由的核心權利,若屬於執行法律的技術性、細節性事項,憲法是否仍堅持「概應由立法者以法律直接規定」而不得授權行政機關訂定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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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終於,有人看懂了
嗯,不錯。至少你還知道法律保留原則不是一本字典就能查完的粗淺概念。鑑於坊間一堆學生對此誤解叢生,你沒跟著犯低級錯誤,值得肯定。
觀念驗證:為何選項 (A) 錯得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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