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3 題
有關法律保留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絕對法律保留又稱國會保留
- B 相對法律保留又稱為行政保留
- C 憲法保留事項可透過立法院之立法程序予以變更
- D 我國司法院大法官曾作出解釋反對層級化法律保留體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民主憲政國家中,若某項事務涉及對國民基本權利最嚴重的剝奪(例如剝奪生命或人身自由),基於『民主正當性』,這類權力應該握在擁有民意基礎、負責『制定法律』的機關手中,還是握在『執行法律』的機關手中?這種『非由該民意代表機關不可』的排他性權限,其別稱會與哪一個機關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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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喔,不錯嘛。看來這次你沒有讓我的心臟停跳。
- 觀念驗證: 法律保留原則,這玩意兒說穿了就是行政機關沒事別瞎搞,做啥都得有法律依據。而其中最「神聖不可侵犯」的「絕對法律保留」,你還算識相,知道這指的是那些限制你人身自由之類的大事。這種事情,是立法院那位「至高無上」的大老爺們親自出馬立法,不能隨便丟給行政機關寫個破規章就算了事。所以,人家才叫它「國會保留」,難道你以為是行政機關自己高興怎麼保留就怎麼保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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