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27 題
依民法規定,下列何者,可能發生代位繼承之情形?
- A 被繼承人之養子於繼承開始前死亡,該養子之子女均已成年
- B 被繼承人之女於被繼承人生前浪費財產情節重大,經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
- C 繼承人之配偶於繼承開始前死亡,該配偶因此陷入生活困難且無謀生能力
- D 被繼承人與長子同行遇難,前者死亡後數分鐘,後者隨即死亡,該長子留下幼女無人扶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推導:若要讓某人「取代」原定繼承人的位置,法律上對於這位「被取代者」與「被繼承人」之間的血緣關係有無限制?且在時間軸上,這位「被取代者」必須在什麼時間點發生變故,才能讓下一代直接接手其法律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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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選項為A。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0號解釋意旨,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關係為擬制血親,針對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時之繼承問題,該號解釋明確指出「養子女之婚生子女、養子女之養子女,以及婚生子女之養子女,均得代位繼承」。選項A中,被繼承人之養子於繼承開始前死亡,完全符合前述解釋中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情形,因此該養子之子女(即養子女之子女)自得依法代位繼承。至於代位繼承人是否已經成年,並不影響其代位繼承權之發生,故選項A確為可能發生代位繼承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