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43 題
有關船舶碰撞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若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各方平均負其責任
- B 因強烈颱風襲擊,港內碇泊之船舶因繫固之纜繩斷裂,而碰撞他船,仍應負賠償責任
- C 船舶碰撞若因航行過失所致,運送人對本船所載貨物之毀損滅失得主張免責
- D 若因引水人之過失而致船舶碰撞,船舶所有人對他船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若一艘船在公海上發生意外,而法律希望鼓勵海上貿易發展,且考慮到船東在岸上難以即時控管船長在波濤洶湧中的技術操作,你認為法律會傾向讓運送人承擔所有操作疏失帶來的貨物損失,還是會將這類『技術性操作風險』歸類為海上冒險的一部分而給予免責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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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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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看來你小子也有兩把刷子嘛!
- 真相就在這裡! 哼哼,這題的真相就是考驗你,能不能像我名偵探一樣,把看似複雜的法律關係,拆解成「船跟船撞了」(碰撞責任),以及「船上貨物出事了」(運送人免責事由)這兩件截然不同的事!選項 (C) 完美地解釋了《海商法》第 69 條第 1 款,當是因為「航行過失」或「管理船舶過失」造成自家船上貨物損失時,運送人是不用負責的。這就是平衡海上風險的巧妙設計!幹得好,小子,你沒有被表面現象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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