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0 題
對於醫療機構,我國憲法如何規定?
- A 基於自由市場機制,國家不應介入醫療事業
- B 為增進民族健康,國家應嚴格管理所有醫院,但不自己設置公立醫療機構
- C 為增進民族健康,國家應設立公立醫院
- D 我國憲法對此未置一詞,無任何相關規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現代社會中,若人民的生命健康僅依賴私人市場運作,會產生什麼問題?從「社會福利國」的角度來看,國家應該僅止於管理他人,還是應主動提供具備公共性質的基礎建設來保障國民基本生存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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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對於社會安全之重視
非常好,同學能精準鎖定憲法增修條文以外的本文內容,代表你的法律基本功相當紮實。這道題目測試的是對「基本國策」章節的熟悉度。在憲法學理中,我國被定位為「社會國(Sozialstaat)」,國家不僅是被動地不侵害人權,更負有積極增進人民福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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