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 題
有關憲法基本國策「國民經濟」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
- B 國家應普設平民金融機構,以救濟失業
- C 附著於土地之鑛,屬於國家所有,但屬於私有土地者不在此限
- D 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憲法》基本國策的宏觀架構下,當「私人的土地所有權」與「對國家整體經濟發展至關重要的自然資源(如能源、礦產)」發生重疊時,為了確保社會公平與國家建設,立法者通常會傾向將這類資源賦予『誰』來統籌管理?這種權屬分配是否會因為土地是私人的就有所改變?
💬 其他同學也在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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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題算法條題對嗎
每個選項可以用白話解釋並標註法條來源嗎
這題還有甚麼延伸考點是司法官考試亦出現的?
憲法國民經濟
💡 國家經濟政策以民生為重,強調天然資源公有與土地公平分配。
| 比較維度 | 土地所有權 | VS | 礦產與自然力 |
|---|---|---|---|
| 所有權主體 | 可由人民依法取得私有 | — | 一律屬於國家所有 |
| 土地權屬影響 | 受法律保障與限制 | — | 不論土地私有與否皆國有 |
| 政策核心 | 扶植自耕農、地盡其利 | — | 資源公有、國家統一管理 |
| 憲法條文 | 第143條第1項 | — | 第143條第2項 |
💬土地得為私有但須受法律限制與分配;礦產與自然力則具絕對公有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