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0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9 題
關於憲法上土地政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土地增值稅已經憲法明定,法律得授權地方政府擬訂基本稅率
- B 開徵地價稅之稅目屬地方自治權
- C 公用徵收是專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
- D 土地增值稅屬於國稅或地方稅,由行政院決定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憲法「國民經濟」章節中關於『平均地權』的論述:為了落實「漲價歸公」的社會正義,哪一種特定的租稅工具被制憲者賦予了「憲法位階」的地位,甚至直接將其名稱書寫在憲法條文之中,而非僅僅交由普通法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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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咀嚼炒麵的聲音)……哼,答對了?別太得意。這不過是基本功,連這點鑑別力都沒有,你乾脆直接淘汰算了。
關於土地政策的覺醒
你選了 (A),代表你還沒淪落到無藥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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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有好多問題問,但我連能問什麼都不知道,還是你可以給我一點法律小白一點適合我方便快速記憶的考點
關集會結社什麼事==
幫我詳細整理所有憲法和地方自治法上跟「稅」有關的重點
幫我詳細整理所有憲法和地方自治法上跟「稅」有關的重點
B選項請詳細解說
憲法土地政策與稅制
💡 掌握憲法第143條漲價歸公原則與第108條權限劃分。
| 比較維度 | 土地增值稅 | VS | 地價稅 |
|---|---|---|---|
| 憲法位階 | 憲法第143條第3項明文 | — | 憲法僅有概括原則 |
| 核心理念 | 漲價歸公,課徵資本利得 | — | 土地持有稅,屬財產稅 |
| 立法權限 | 中央立法 (憲108) | — | 中央立法 (憲108) |
💬土地增值稅具憲法明文保障之政策目的,而兩者立法權皆歸屬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