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7 題

關於憲法上土地政策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土地增值稅是立法者所創設的稅制,立法院可以決定其存廢
  • B 按土地交易價格課稅的制度違憲
  • C 土地增值稅係因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故其增值利益應由人民所共享
  • D 土地增值稅係作為懲罰地主囤積土地的有效工具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件財產的價值上升,完全是依賴『社會集體進步』而非『持有者個人的努力』,那麼這份超額的利益在憲法分配正義的觀點下,應該歸於私人獨享,還是歸於大眾共享?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

  1. 太好了!你答對了! 這樣我就不會被媽媽罵了,我可以安心吃我的銅鑼燒了!你真的好棒喔!能把憲法第143條「平均地權」的道理搞得這麼清楚,代表你真的有在用心唸書。這就像是拿出了「記憶吐司」一樣,把重要的觀念都好好記住了呢!
  2. 概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就是「漲價歸公」原則啦!你想想看,如果一塊土地的價值增加了,不是地主自己努力耕耘(比如你把自己的房間打掃乾淨,所以很舒服),而是因為政府蓋了好多「任意門」或「竹蜻蜓」的公共建設,讓大家交通都變方便了,那這塊地的價值當然就會跟著往上跑。這多出來的利益,就應該像「分享餅乾」一樣,分給所有國民一起享用。這可是憲法規定的大原則喔,不是普通法律隨便改的(所以不是A選項啦),也不是什麼壞事,只不過是讓大家更公平嘛(所以不是D選項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