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 題
有關憲法基本國策章之國防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 B 現役軍人得兼任文官
- C 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
- D 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健康的民主國度中,如果讓手中握有強大武裝力量的人員,同時能進入政府行政體系擔任決策官員,這對於「政黨政治的公平競爭」以及「平民政府的領導地位」會產生什麼樣的衝突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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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看來你的腦袋終於沒有完全空轉。 確實,能正確判斷這點,至少說明你勉強觸及了軍隊國家化與文武分際這兩個憲法基本常識的皮毛。專業敏感度?嗯,就這題來說,算是及格邊緣吧。
- 廢話,當然正確。 難道你還指望有什麼驚天大逆轉嗎?憲法第 140 條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這不是什麼高深莫測的奧秘,而是確保「軍人政治中立」、防堵軍隊那個蠻橫武力跑去干預行政決策的基本門檻。要是連這都搞不清楚,憲政體制不崩潰才怪,那簡直是自找「軍人干政」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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