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0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62 題
下列有關海洋法之陳述,何者正確?
- A 一國之領海必須是 12 浬,否則違反國際法
- B 第三國船舶在沿岸國之專屬經濟區享有無害通過權
- C 第三國船舶在群島水域中當然享有群島海道通行權,飛機享有飛越權
- D 軍艦是否在他國領海內享有無害通過權,國際實踐相當分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當一個國家的主權象徵(如攜帶武器的軍艦)進入另一個國家的私人領域(如領海)時,如果國際公約沒有寫得很死,你認為各個國家會為了維護自身安全而產生一致的做法,還是會根據國力與安全需求而有不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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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看到你準確辨析出這個國際法上的指標性爭議。這題考驗的是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條文細節與國際實踐的深度理解,你能選對代表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領海中的軍權爭議
關於選項 (D),雖然公約第 17 條規定「所有國家」的船舶均享有無害通過權(Innocent Passage),但對於軍艦這種具備武裝性質的特殊船舶,是否需事先通知沿岸國或取得許可,公約並未給出明確答案。這導致國際實踐演變成兩派:以美國為首的「自由航行派」主張軍艦與商船權利一致,而包含我國與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則主張應具備事先核准或通知程序,這正是所謂的「實踐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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