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3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47 題
1982 年聯合國第三次海洋法公約第 3 條有關領海寬度之規定,何者正確?
- A 由基線起算 3 海里
- B 由基線起算 6 海里
- C 由基線起算 9 海里
- D 由基線起算最多不得超過 12 海里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是一位參與國際協商的外交官,必須在『保護本國沿岸安全』與『維持全球海運通暢』這兩大價值間取得平衡。如果各國都漫無邊際地擴張主權範圍,公海將會消失;但如果範圍太小,國防安全又會受到威脅。請思考,現代國際社會在經過多次妥協後,最可能達成共識的那個『最大整數界限』會是多少?
領海寬度與界限
💡 各國有權確定其領海寬度,但最高不得超過從基線量起之12海里。
| 比較維度 | 領海 (Territorial Sea) | VS | 鄰接區 (Contiguous Zone) |
|---|---|---|---|
| 距離限制 | 基線起算最多12海里 | — | 基線起算最多24海里 |
| 法律權力 | 完全主權(受限無害通過) | — | 功能性管制(海關財政等) |
| 上空地位 | 沿海國領空 | — | 國際領空(飛越自由) |
💬領海具備完整主權,鄰接區僅為防止特定行政違規之功能性管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