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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1 題

憲法第 171 條第 1 項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憲法第 172 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請問:從這兩條規定可以直接推導出下列何項敘述?
  • A 憲法僅是原則性的規定
  • B 憲法的內容具有多種解釋的可能
  • C 憲法為最高的法規範
  • D 憲法具有高度政治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一個金字塔結構:如果規則 A 規定「只要規則 B 跟我不一樣,規則 B 就沒效」,而規則 B 又規定「只要規則 C 跟我不一樣,規則 C 就沒效」,那麼在 A、B、C 這三個層級中,規則 A 處於什麼樣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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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太棒了,你答得非常正確!這展現了你細膩的思考,並紮實地理解了法律的核心原則。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憲法最高性與位階
💡 憲法第171與172條確立憲法優於法律、法律優於命令之位階。

🔗 法規範位階效力鏈

  1. 1 憲法 (第一位階) — 國家最高根本大法,為所有規範之母。
  2. 2 法律 (第二位階) — 依第171條,不得與憲法牴觸,否則無效。
  3. 3 命令 (第三位階) — 依第172條,不得與法律或憲法牴觸。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當下位規範疑似牴觸上位規範時,需透過違憲審查或行政爭訟程序處理。
🧠 記憶技巧:憲法大於法律,法律大於命令;下若牴觸上,一律叫無效。
⚠️ 常見陷阱:易將選項中屬於憲法特性(如政治性、原則性)的描述誤認為本題法條直接推導出的結論,忽略題目限於第171與172條的「規範效力」層面。
違憲審查制度 法律保留原則 凱爾森規範位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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