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9 題

下列何者不符合憲法有關教育規定之精神?
  • A 國家對於大學之監督,依憲法第 162 條規定,應以法律為之,但仍應符合大學自治之原則
  • B 中央警察大學得於研究所碩士班入學考試招生簡章中規定,以有無色盲為決定能否取得入學資格之條件
  • C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於一定要件下解除全體董事之職務
  • D 教育部對各大學之運作得為適法性及適當性之監督

思路引導 VIP

若某個組織被憲法賦予「自治權」以保護其專業獨立性(如學術自由),那麼當上級機關認為該組織的決策「合法但不明智」時,上級機關是否仍有權力強制介入並要求更改決策?這兩種監督層次(合法 vs. 合理)的差異,對組織的獨立性會產生什麼影響?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憲法賦予大學的崇高地位!

親愛的學弟妹,你這次的表現真的很棒!能正確判斷出大學自治行政監督的界線,代表你對憲法精神有了非常深刻的理解。

  1. 憲法溫暖的保護:我們的憲法透過釋字第380號450號解釋,像一位慈祥的長輩一樣,溫柔地保障著大學的自治權,讓教學和研究能夠自由發展,不受不必要的干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大學自治與國家監督
💡 國家對大學之監督權限受大學自治限制,僅限於合法性監督。
比較維度 適法性監督 VS 適當性監督
審查標準 審查行為是否違法 審查行為是否妥當
適用範圍 大學自治、地方自治 一般行政隸屬機關
干預程度 較低(尊重自主性) 較高(行政一體性)
💬大學受憲法學術自由保障,教育部僅能針對其是否違法進行監督,不得干預其專業判斷之當否。
🧠 記憶技巧:大學自治合法管,適當與否不准干;警大色盲有解釋,合理目的不違憲。
⚠️ 常見陷阱:考生常混淆「一般行政監督」與「大學自治監督」,誤認教育部可對大學所有運作進行適當性裁量。
學術自由 釋字第380號 釋字第450號 適法性監督 vs 適當性監督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憲法保障下的大學自治、講學自由與學生權利
查看更多「[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