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54 題
D 公司因為轉投資失敗以及之前虧損的關係,即將面臨重整的問題。此時,總經理乙和財務長丙在 99 年 7 月 30 日受董事長甲之命草擬重整議案,二人並於 99 年 8 月 2 日以每股 30 元出脫部分持股。董事會於 99 年 9 月 8 日決議聲請重整,董事長甲隨即打電話給配偶 a 請其將各自名下股份出脫,a 旋即以 28 元賣出股份。99 年 9 月 9 日 D 公司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將公司決議聲請重整之消息公開,消息一公開後公司股價一路下跌至跌停價。下列何者正確?
- A D 公司於董事會決議聲請重整,未於當日立即向主管機關申報,違反證券交易法第 36 條第 2 項第 2 款的規定
- B 在尚未經董事會決議聲請重整前,該公司即使有極大可能聲請重整,該消息亦不該當重大性要件
- C 乙、丙不構成內線交易
- D 甲構成內線交易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判斷一個人的交易是否構成違法,我們應思考:當一個足以劇烈影響股價的決策正在「醞釀」且「具體化」時,法律是否允許知情的內部人先行一步規避損失?此外,若內部人自己不動手,卻指使至親在公眾知曉前拋售股票,這種「獲取不公平優勢」的行為,在法律防範內線交易的宗旨下,應如何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