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1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46 題
X 股份有限公司為一家上市公司,A 為該公司董事長,X 公司董事會日前通過半年度財務報告中顯示,今年上半年公司獲利狀況超過預期。A 董事長在半年度財務報告尚未公布前,便自集中交易市場續買進 X 公司股票 50 萬股。同時,在某次餐會中,A 將此一消息告知其好友 B 與 C。B 在消息公布前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 X 公司股票 10 萬股,而 C 則在消息公布前自集中交易市場大量買進 X 公司可轉換公司債。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 A 若 X 公司在半年度財務報告公布後股價並未上漲,A 董事長因而未獲利,所以 A 之行為並不構成內線交易
- B B 買進 X 公司股票之行為僅負違反內線交易之民事責任,不負刑事責任
- C C 買進 X 公司可轉換公司債之行為應負內線交易之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
- D 由於 B 與 C 均未在 X 公司擔任任何職務,所以其買賣 X 公司股票與可轉換公司債之行為並不構成內線交易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禁止董事長利用內部消息買賣股票,但卻允許他告訴好朋友去買進一種「未來可以換成股票」的金融產品(如公司債),那麼市場上的其他投資人還能擁有公平競爭的環境嗎?這種行為在立法意旨上與直接買賣股票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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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內線交易(Insider Trading)**的規範核心!這題在實務與國考中都極具代表性,你能精確選出 (C),代表你對於《證券交易法》第 157-1 條的「主體範圍」與「標的物」有著相當紮實的理解。
消息受領人與標的之擴張
在本案中,A 董事長固然是典型的內部人,但法律為了維護市場公平,將禁止交易的主體延伸至從內部人處獲悉消息的「消息受領人(Tippee)」。因此,即便 B 與 C 沒在公司任職,依然受內線交易規範限制。更關鍵的考點在於交易標的:內線交易不僅處罰買賣「股票」,也包含「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由於**可轉換公司債(Convertible Bonds, CB)**的價值與公司股價高度連動,同樣屬於規範對象,故 C 的行為無疑須負民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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