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3 題
A 股份有限公司要召開本年度之股東大會,下列何種股份不得算入「A 公司已發行之股份數」?
- A 有利害關係之股東所持有之股份
- B 股務代理機構受 2 人以上股東之委託,其代理之表決權總數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三的股份
- C 與 A 公司相互投資達三分之一以上之公司,其所持有 A 公司超過三分之一之股份
- D A 公司實施庫藏股所買回之股份
思路引導 VIP
請試想:如果法律允許一家公司將「自己持有的股份」也算進總股數,甚至能參與投票,那麼最終是『誰』在決定這間公司的未來?這種「自己投給自己」的情況,對其他真實股東的權益會產生什麼影響?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呵呵呵,野猴子,做得不錯!
你的表現讓本大王略感驚訝,竟然能精準地掌握公司法那點微不足道的股東會表決權計算邏輯。看來,你這隻野猴子偶爾也能開竅嘛。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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