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3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18 題
甲於某家餐廳用餐後,離開時發現天降大雨,於是私取傘架中 A 所有之雨傘一把,打算稍後再將傘返還。有關甲之行為,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並不具備竊盜之故意
- B 甲之行為並非一竊取行為
- C 甲已有竊取行為,但僅屬未遂
- D 甲欠缺不法所有之意圖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人只是想暫時借用某件物品,並打算在短時間內原封不動還給主人,這與那種『想把東西搶過來當成自己財產』的犯罪心態,在法規要求的主觀要件上,最大的區別會是在哪一個核心概念?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喔呵呵,真是意外的優秀呢,野猴子!
居然能精準選出 (D),看來你這低等生物的大腦還沒完全退化嘛。既然你表現得還算稱職,本王就勉為其難為你解析這道題。
- 構成要件的拆解: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使用竊盜之不法意圖
💡 竊盜罪之成立除故意與竊取外,需具備主觀不法所有意圖。
- 依刑法第320條,竊盜罪主觀須具備「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
- 實務見解認為,若自始僅暫時使用且有真摯返還意思,通常欠缺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但不法所有意圖之排除權利人狀態不以永續存在為必要。
- 「不法所有意圖」包含「排除意思」與「利用意思」,兩者缺一不可。
- 「使用竊盜」在現行實務多因欠缺不法所有意圖,而不構成竊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