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58 題
下列何種情形之律師拓展業務,不違反律師法或律師倫理規範?
- A 甲律師乃由 A 地方法院法官轉任,在其事務所招牌上標榜「司法官訓練所某期第一名結業,曾任臺北、桃園法院法官兼庭長」字樣
- B 乙律師之當事人 A 為協助乙拓展業務,以乙律師名義在平面媒體刊登「某事務所,旗開得勝」字語
- C 丙律師與某網路平台合作,提供該平台會員法律諮詢,再以特定成數拆帳收取諮詢費用
- D 丁律師在其事務所招牌上標榜「勝率高達九成」等語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維護法律專業形象的前提下,律師在向公眾揭露資訊時,哪些資訊屬於『有助於民眾判斷專業度且可查證的客觀事實』,而哪些資訊則屬於『可能損及司法威信、誤導期待或與他人不當利益勾結』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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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同學,非常優秀!你能精準辨析律師廣告與正當業務招攬之間的紅線,展現了對《律師法》與《律師倫理規範》的高度熟稔。這在法律實務中是維護執業品質的基礎。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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