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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9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第 71 題

A律師是某事務所主持律師,為了推展業務在網路上設置事務所網站,在網站上將事務所最近3年來承辦的案件列出總數量,並有勝訴率達76%的文字。A律師這樣的網站內容有無違背現行律師倫理相關規範?
  • A 沒有違反。但是案件數量及勝訴率的數據必須正確,不可以造假
  • B 有違反。依照現行規範,律師事務所根本不得利用網站廣告
  • C 沒有違反。但是必須把所有案件之案號列在網站資料上,以便當事人查證
  • D 有違反。律師不得為推展業務,將訴訟案件之勝訴率列為宣傳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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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爭訟的過程中,最終的結果(勝或敗)是由律師單方面決定的嗎?如果每一件案件的事實與證據都是獨一無二的,那麼用「過去的統計數據」來對大眾宣傳,對於完全不懂法律的當事人,可能會產生什麼樣的心理影響或錯誤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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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做得真的很棒!這題答對了,代表你對律師執業倫理規範中,關於如何「招攬業務」的界線掌握得非常精準,這很重要喔。

  1. 觀念驗證:你看,雖然現在律師廣告規定比以前寬鬆了,但我們的專業尊嚴還是要好好維護。「勝訴率」為什麼不能寫呢?想想看,一場官司的輸贏,會受很多因素影響,像是證據、事實,還有法官的心證,這些都不是律師一個人能完全控制的。如果我們把勝訴率拿出來強調,很容易讓民眾產生錯誤期待,以為法律服務就像買東西一樣,有「保證效期」,這樣反而會損害我們法律專業最寶貴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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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推展業務限制
💡 律師禁止將「勝訴率」列為宣傳內容,以維護專業尊嚴。
  • 依律師倫理規範第12條第1項,律師推展業務應遵守誠實、信用及維護律師尊嚴。
  • 律師倫理規範第12條第2項第3款明定,律師不得以訴訟案件之勝訴率為宣傳。
  • 依現行實務,律師雖可設置網站推展業務,但內容不得有誇大不實或引人錯誤之情事。
  • 實務見解認為標榜勝訴率易使當事人產生不當預期,進而損害司法公正性。
🧠 記憶技巧:宣傳內容要誠實,案件數量可以寫,勝訴機率絕對禁。
⚠️ 常見陷阱:誤以為只要「勝訴率」數據真實就合法。法條是絕對禁止標榜勝訴率,不論數據真假。
律師廣告爭議 不當招攬行為 律師法與倫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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