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39 題
X 上市公司為提升員工對公司的向心力,決定透過集中交易市場買回公司股份,作為轉讓員工之用。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X 公司買回自己公司股份須經股東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 B X 公司買回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
- C X 公司買回之股份,不得質押;於未轉讓前,得享有股東權利
- D X 公司買回之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 5 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應辦理變更登記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家公司可以無限制地動用公司現金,在公開市場上把自己的股票買回來,這對於「公司的資本穩健」以及「其他小股東的資金安全」可能會產生什麼風險?法律通常會如何設定一個「具體的防線」來避免這種風險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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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同學表現得很好,精準選出了選項 (B)!這題測驗的是證券交易法中關於「庫藏股」制度的核心規定。
庫藏股買回程序與限制
依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2 規定,公司買回股份僅須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即可,無須股東會決議,故 (A) 錯誤。同時,為避免過度影響公司資本充實,買回數量確實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10%,你的觀念非常正確。此外,買回之股份在轉讓前,依法不得享有股東權利,故 (C) 亦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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