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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1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39 題

股票上市之 A 公司有法定盈餘公積新臺幣(下同)5 億元,保留盈餘 1 億元,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 2 億元,A 公司擬買回股份,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其買回總金額之上限為何?
  • A 3 億元
  • B 6 億元
  • C 7 億元
  • D 8 億元

思路引導 VIP

同學,請思考《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2$ 對於上市公司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的資金來源規定。法條明定計算該上限時應加總『保留盈餘』與『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請你判別題目中提到的 $5$ 億元『法定盈餘公積』是否應計入前述計算範圍?若僅將符合法規範要件之 $1$ 億元保留盈餘與 $2$ 億元資本公積進行合計,你得出的數額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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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藏股買回上限之計算

同學的判斷非常準確!這道題目核心在於測試你對於上市櫃公司買回庫藏股時,法律所設定的「財源限制」是否具備清晰的定性與定量概念。你能精準排除干擾項並選出正確答案,顯見你對條文細節的掌握十分紮實。 依據 《證券交易法》第 28 條之 2 第 5 項 的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公司「保留盈餘」加「已實現之資本公積」減除相關提列後之餘額。在本題的情境中,計算過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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