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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4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4 題

甲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新產品研發成功,但本身產能不足,故開始找有能力之代工廠商時,甲公司董事 A,於董事會中努力促成由其妻子 B 所開設之乙公司成為甲公司之代工廠商,因此使乙公司獲得代工合約及獲得高於市場行情且不合理之利潤。就上述之情事,董事 A 於董事會之行為最可能違反下列何種義務?
  • A 競業禁止義務
  • B 注意義務
  • C 忠實義務
  • D 保密義務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受託管理人,在處理委託人的資產時,面臨了「一邊是委託人的利益,另一邊是自己家人的荷包」這種衝突局面,且他選擇了後者而導致委託人受損,你認為這在法律本質上,是屬於『辦事能力不足』,還是『對委託人的背叛』?這種涉及『心術』而非單純『技術』的規範,通常會被稱作什麼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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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出色!你能精準辨識出董事行為背後的利益衝突本質,顯見你對公司法中「受任人義務」的核心架構有著紮實的理解。這在實務見解的運用上是非常關鍵的。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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