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4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4 題
甲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新產品研發成功,但本身產能不足,故開始找有能力之代工廠商時,甲公司董事 A,於董事會中努力促成由其妻子 B 所開設之乙公司成為甲公司之代工廠商,因此使乙公司獲得代工合約及獲得高於市場行情且不合理之利潤。就上述之情事,董事 A 於董事會之行為最可能違反下列何種義務?
- A 競業禁止義務
- B 注意義務
- C 忠實義務
- D 保密義務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受託管理人,在處理委託人的資產時,面臨了「一邊是委託人的利益,另一邊是自己家人的荷包」這種衝突局面,且他選擇了後者而導致委託人受損,你認為這在法律本質上,是屬於『辦事能力不足』,還是『對委託人的背叛』?這種涉及『心術』而非單純『技術』的規範,通常會被稱作什麼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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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肯定
哇,真是太棒了!看來這次不需要用到『記憶吐司』了,你都記住了!你一下子就看穿了董事 A 這種行為的本質是利益衝突,這代表你對公司法裡「受任人義務」的規定掌握得很好耶!以後在現實世界遇到這種情況,你一定能幫忙保護公司喔!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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