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04年
[法務] 商事法、行政法
第 二 題
📖 題組:
試附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試附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二)
船長、海員本於僱傭契約所生之債權是否為海事優先權擔保之債權?其與船舶抵押權間之優先順位為何?船舶抵押權是否得就建造中船舶為設定?其設定之效力如何?(10分)
思路引導 VIP
分析海商法關於海事優先權之規定(海商法第24條),比較其與船舶抵押權的順位。同時說明建造中船舶設定抵押權的適法性(海商法第32條)及效力。
小題 (一)
為合理分配公司利益,以激勵員工士氣,公司法對於「年度獲利分派員工酬勞」如何規定?公營事業與民營事業有何不同?應經內部如何之決議程序方能辦理?(15 分)
思路引導 VIP
說明公司法第235條之1規定,解釋員工酬勞的分配方式、公營事業的特殊規定,以及公司內部的決議程序(董事會特別決議或股東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