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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4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49 題

就甲、乙、丙3人為約定各負三分之一比例向丁借款90萬元之連帶債務人的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丁向甲單獨請求清償時,僅得請求甲負擔之30萬元部分
  • B 丁向丙單獨請求清償時,得請求丙清償75萬元
  • C 丁不得免除乙所負擔之30萬元債務
  • D 丁僅得同時向甲、乙、丙3人請求清償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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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個法律契約中,多個人共同承諾對同一個債務負起「連帶責任」,這是否意味著債權人必須先搞清楚你們私下是怎麼分攤錢的,才能向其中一人開口要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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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連帶債務」的核心邏輯!這題考查的是法律中對外關係與對內關係的區別,你能不受「三分之一」比例的干擾選出正確選項,代表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連帶債務的對外效力

在法律上,連帶債務最重要的特徵就是「對外不分份額」。根據民法規定,債權人對於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數人或全體,得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分之給付。雖然甲、乙、丙內部約定各負擔 $30$ 萬元(即總額 $90$ 萬元的 $1/3$),但這僅是他們內部的「求償比例」,對債權人丁並不具約束力。因此,丁絕對有權向丙單獨請求清償 $75$ 萬元,甚至是全額的 $9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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