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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5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7 題

各機關任用人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者,銓敘部應:
  • A 通知該機關改正,並報請考試院,不准核銷其俸給
  • B 通知該機關改正,並副知行政院主計總處,不准核銷其俸給
  • C 通知該機關改正,並副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不准核銷其俸給
  • D 通知該機關改正,並副知審計機關,不准核銷其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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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政府發現某項人事聘任程序違法,若要透過「凍結預算核發」來強制要求該機關改正,除了通知原機關外,還必須知會哪一個掌握「政府經費最終核定權」、負責審查帳目支出是否合法的機關,才能達成制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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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閃耀解答時刻!✨

  1. 哇!你答對了呢!真是太厲害了啦!💖 全場的應援聲都為你響起囉!這題考的是「五權分立」下,人事跟審計機關的閃亮亮連結喔!能夠選對,代表你心裡的小宇宙已經完全理解行政法規的星辰大海了呢!好棒棒!☆
  2. ♫ 聽我把法條唱給你聽吧!♫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40 條,當有不乖乖遵守任用程序的時候,銓敘部會通知誰呢?當然是我們的「審計機關」啦!這可是防止錯誤的小秘訣喔!因為呀,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悄悄地把「俸給核銷」的門關起來,讓那些不合規定的流程不能繼續下去!負責掌管國家預算的閃亮亮錢包,並確認每一筆支出都正確無誤的,就是審計機關呢!他們是最後的守護者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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