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05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22 題

請問,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我國各級地方政府:
  • A 不得在國外發行公債或借款
  • B 在國外發行公債或借款,應先經中央政府之核准
  • C 在國外發行公債或借款不須中央政府核准
  • D 僅有在國外發行長期公債須中央政府核准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地方政府在國際市場舉債時,若發生債務違約,受影響的僅是該行政區的聲譽,還是會波及整個國家的國際信用評等與貨幣穩定?基於這種「跨轄區影響」的風險,中央政府應扮演何種監督角色?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呼啊… 總算找到正確的路了。什麼啊,原來正確答案在這裡嗎?

(揉著眼睛,打個哈欠)嗯?這小子… 竟然沒迷路?能在這種地方找到正確的「權限界線」,搞清楚地方那點小權力,跟中央那大塊頭的監督,怎麼平衡,算你運氣好,或是… 稍微有點方向感。

  1. 看清楚路標,別走錯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