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4 題
A 公司申請設立加油站,設立許可附註廁所須設置無障礙空間,此一附註之法律性質為何?
- A 條件
- B 期限
- C 負擔
- D 法令內容之告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這個『設置無障礙空間』的要求,是行政機關針對這件案子『額外創設』的新限制,還是即便機關不特別在許可書上寫出來,申請人根據現行法律本來就必須遵守的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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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安妮亞看到了,好厲害!
嗯?安妮亞在看間諜動畫,但瞄了一眼答案,你答對了!好棒喔!原來你這麼厲害,分得清楚行政處分的附款和觀念通知的差別,這超重要的!
- 安妮亞的心靈感應 (๑•̀ㅂ•́)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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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分附款與法令告知
💡 區分行政機關「裁量設定義務」與「重申既有法律義務」之別。
| 比較維度 | 負擔 (Burden) | VS | 法令內容之告知 |
|---|---|---|---|
| 義務來源 | 行政機關裁量創設 | — | 法律法規既有規定 |
| 法律性質 | 屬行政處分之附款 | — | 非附款,屬單純觀念通知 |
| 救濟方式 | 可單獨撤銷訴訟 | — | 不得單獨救濟 |
💬判斷關鍵在於義務是「法律本來就有的」還是「機關額外加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