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5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4 題
依據行政執行法第 15 條之規定,義務人死亡遺有財產者,行政執行處得如何處置?
- A 逕行就其遺產強制執行
- B 向該管法院聲請參與分配
- C 向該管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 D 改向其繼承人財產強制執行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民眾積欠國家稅捐,卻在執行過程中不幸往生,而其名下仍留有房產與存款。請試著思考:基於『行政處分之執行力』與『公共利益之維護』,行政機關是應該要重新去告繼承人、請求法院介入處理,還是應該有一種更迅速、直接的方式,繞過繁雜的訴訟程序,直接針對那些『留下的財物』來受償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老師的愛心詳解:親愛的,你真的理解得很透徹!
孩子,看到你答對這題,老師真的非常高興!你準確地掌握了行政執行法中,當義務人不幸過世後,行政機關是如何處理其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的。這證明你對「執行力延續」這個重要的公法概念,已經有了非常紮實且溫暖的理解喔。
- 溫馨觀念引導: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