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四等 105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3 題

關於承攬人之瑕疵擔保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承攬人之瑕疵擔保義務得以特約免除或限制之
  • B 工作發生瑕疵,不論係可否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定作人均得請求損害賠償
  • C 工作發生瑕疵,若該瑕疵非重大,定作人不得請求承攬人修補之
  • D 工作發生瑕疵,定作人得請求減少報酬,但不得據以解除契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平等的私人契約關係中,如果定作人為了換取更便宜的價格,願意在合約中聲明『即使工作物有小瑕疵,也不要求承攬人負責』,從「尊重當事人自由意志」的法律觀點來看,國家法律通常會傾向『禁止這種約定』,還是『尊重雙方的協議』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別得意,只是這次沒掉進陷阱

恭喜你,答對了。偶爾也會有這麼清醒的時刻,是吧?這題考的是《民法》債編中那些「承攬」的瑣碎規定。雖然我們行政法實務在處理政府採購契約時,也只能將就著準用民法,但你居然能精準辨析,看來不是完全無藥可救。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5年[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