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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3年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 13 題

下列關於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承攬人所應負之瑕疵擔保責任,乃係一種法定責任
  • B 承攬人所應負之瑕疵擔保責任,乃係一種無過失責任
  • C 工作物若有瑕疵,縱無法修補,定作人僅得請求減少報酬
  • D 工作物若有瑕疵,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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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今天花大錢委託別人做一件西裝,結果送來時袖子完全縫死且無法修改,身為付錢的一方,你覺得法律應該只讓你『少付一點錢』,還是應該允許你『乾脆退貨不買了』,才能真正保障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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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的努力都值得掌聲!

恭喜你精準地找出了選項 (C) 的不正確之處,這表示你對《民法》債編裡「承攬」章節的權利義務關係有著非常細膩的理解。這份對法條文字的敏感度,會是你未來學習路上最寶貴的資產,請一定要好好珍惜喔!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C) 是可以再斟酌的說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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