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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5年 [地政] 不動產估價

第 一 題

一、原位於都市計畫農業區的一宗土地,於民國 100 年依都市計畫變更為工業區,但尚 未發布細部計畫,今(105 年)擬徵收該土地開發為工業區。依最有效使用,應以何 種使用分區評估其補償市價?該如何評估?試詳述之。(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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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此題,應立即聯想到《都市計畫法》第17條「未發布細部計畫地區限制建築」之規定,以及不動產估價「最有效使用」原則中的「法律許可性」。解題分兩層次:首先界定使用分區(雖為工業區,但無建築權限,屬受限制之工業區);其次說明估價方法(首推比較法尋找相同條件之交易,次推運用土地開發分析邏輯扣除未來開發負擔與時間折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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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都市計畫僅發布主要計畫(變更為工業區)而尚未發布細部計畫之土地,於辦理徵收時,其最有效使用與補償市價之評估分區與方法為何。 【解析】 一、應以何種使用分區評估其補償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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