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5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3 題
下列有關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之敘述何者有誤?
- A 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者,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
- B 每一申報戶可扣除之政治捐贈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度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 20%,其總額並不得超過 20 萬元
- C 對政黨之捐贈若該政黨於該年度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推薦候選人之得票率未達 2%者,不適用之。如其為新成立之政黨,以下次選舉之年度得票率為準
- D 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 20%為限,並與政治捐贈金額各自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