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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國考 105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17 題

依保險法之規定,保險人應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無約定期限者,應於接到通知後幾日內給付?
  • A 5 日
  • B 10 日
  • C 15 日
  • D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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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從立法者的角度思考:當保險公司收到所有理賠文件後,法律必須平衡「保險公司核對資料的行政作業時間」與「受益人急需資金紓困的急迫性」。 如果你要設定一個『既不會短到讓保險公司來不及撥款,也不會長到讓民眾等太久』的行政緩衝期,且這個數字通常與我們日常生活中習慣的『半個月』作業週期相符,你認為這會是幾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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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保險法核心期限!

  1. 大力肯定:同學,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查的是保險法中極為關鍵的給付期限。你能精準鎖定正確選項,顯示你對法條基礎要件的掌握非常紮實,展現了法律人應有的嚴謹態度。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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