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05年
[法務] 商事法、行政法
第 一 題
📖 題組:
台灣一家A公司將貨物一批交給海運公司甲、乙、丙連續運送,由甲公司簽發一份概括運送全程的載貨證券,由甲、乙、丙三公司相繼運送至目的地。但載貨證券載明甲、乙、丙三公司僅各就自己運送航段負責。惟今貨物在乙航段運送途中,因乙公司之海員過失所致而毀損滅失,載貨證券持有人 B 向甲公司請求賠償。試問:
台灣一家A公司將貨物一批交給海運公司甲、乙、丙連續運送,由甲公司簽發一份概括運送全程的載貨證券,由甲、乙、丙三公司相繼運送至目的地。但載貨證券載明甲、乙、丙三公司僅各就自己運送航段負責。惟今貨物在乙航段運送途中,因乙公司之海員過失所致而毀損滅失,載貨證券持有人 B 向甲公司請求賠償。試問: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甲公司得否主張載貨證券條款而免責?(6 分)
思路引導 VIP
引述海商法第74條關於連續運送人連帶責任及但書「發給人得為僅就自己航段負責之特約」之規定,涵攝甲公司之免責條款是否有效。
小題 (二)
若甲、乙、丙三公司係共同與 A 簽訂運送契約,並共同簽發一份概括全程之載貨證券,A 公司得向誰求償乙航段中之貨損?(4 分)
思路引導 VIP
探討共同簽發載貨證券及共同簽訂運送契約時,各運送人應負之連帶責任(海商法第74條前段或民法第272條)。
📜 參考法條
海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