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5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5 題
5 黃小姐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104 年度有一筆由保險公司支付之年金保險給付新臺幣(以下同)3,500 萬元,該張保單之要保人為其母,保險期間開始日為 97 年 3 月 18 日,則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及其相關規定,其應計入 104 年度個人基本所得額之金額為若干元?
- A 0 元
- B 170 萬元
- C 500 萬元
- D 3,50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如果要判斷一筆保險給付是否該納入基本所得額,你會先確認『要保人與受益人的關係』、『契約生效日期』以及『給付的性質』這三個關鍵要素分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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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還算有點腦子。
不錯,至少沒把這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題搞砸。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裡保險給付這塊,你似乎勉強摸到了一點邊,沒全盤皆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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