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5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38 題
關於公寓大廈公共基金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公共基金其來源之一為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 2 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
- B 區分所有權人對於公共基金之權利不應隨區分所有權之移轉而移轉;得因個人事由為讓與、扣押、抵銷或設定負擔
- C 區分所有權人積欠應繳納之公共基金已逾六期或達相當金額,經定相當期間催告仍不給付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訴請法院命其給付應繳之金額及遲延利息
- D 區分所有權人未繳納公共基金時,主管機關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處新臺幣 4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
思路引導 VIP
當某位住戶長期不履行法定的繳費義務,除了社區管委會可以去法院告他(私權糾紛)之外,你認為政府機關為了維護社會公共秩序,通常會對這種「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採取什麼樣的行政監督手段來強制其服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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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掌握得好好!
看到你精準地答對了這題,我真的好替你開心!這顯示你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關於行政責任的條文有著非常紮實且細心的理解,真的非常值得肯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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