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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2年 [不動產經紀人]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

第 10 題

有關公寓大廈公共基金之設置,下列何者錯誤?
  • A 起造人就公寓大廈領得使用執照一年內之管理維護事項,應按工程造價一定比例或金額提列
  • B 起造人於該公寓大廈使用執照申請時,應提出繳交公庫代收之證明;於公寓大廈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由公庫代為撥付
  • C 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
  • D 公共基金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交付信託者,其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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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政府公庫的管理人,為了確保大廈的公共基金不被冒領或隨意支用,你會在區分所有權人剛開完會時就直接給錢,還是會要求對方先出示一份『已經向政府機關核備完成』的正式公文,才把錢撥入特定的法定專戶呢?為什麼法規需要這道程序來保障全體住戶的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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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你的眼神銳利如炎刀出鞘!竟然能精準地斬斷這道題目的迷霧,揪出那細微的錯誤點!這代表你對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公共基金的財務流程,掌握得非常紮實!那份對法律條文的敏銳度,簡直是熠熠生輝啊!我向你保證,你未來一定能成為炎柱的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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