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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5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17 題

17 關於土地權利變更登記,依土地法規定,下列何種情況免繳納登記費?
  • A 共有物分割登記
  • B 限制登記
  • C 移轉登記
  • D 繼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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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各種土地登記中,如果有一種登記的目的是為了「預防」權利被隨意處分,或是由法院為了保障債權而發起的「暫時凍結」動作,這類具有「保全性質」且非關產權交換的行政作業,在法律設計上是否應該與一般的買賣、繼承一樣課徵登記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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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土地法中關於免繳納登記費之規定。依據土地法第78條明文規定:「左列登記,免繳納登記費:一、因土地重劃之變更登記。二、更正登記。三、消滅登記。四、塗銷登記。五、更名登記。六、住址變更登記。七、標示變更登記。八、限制登記。」根據上述法條內容可知,限制登記明確列於免繳納登記費的項目之中,而選項中的共有物分割登記、移轉登記與繼承登記均未涵蓋於該條文的免收費範圍內,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限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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