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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1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20 題

聲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之案件,在登記尚未完畢前,登記機關接獲法院為何種囑託登記時,應即改辦之?
  • A 查封登記、預告登記
  • B 假處分登記、滅失登記
  • C 假扣押登記、破產登記
  • D 輔助宣告登記、監護宣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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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行政程序進行中,如果突然出現一份來自「法院」且具有「限制所有權人處分資產」性質的法律文書,登記機關為了確保未來司法判決能順利執行,應該優先保障一般的契約登記,還是優先處理具有法律強制力的處分指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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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尚未完畢前,登記機關接獲法院特定囑託登記時的處理方式。依據土地法第75-1條規定:「前條之登記尚未完畢前,登記機關接獲法院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之囑託時,應即改辦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並通知登記聲請人。」由此可知,當登記尚未辦結前,若法院囑託辦理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登記機關依法必須立即改辦。檢視各選項,選項A的預告登記、選項B的滅失登記,以及選項D的輔助宣告登記與監護宣告登記,皆不屬於該法條所明定應即改辦的項目。唯有選項C的假扣押登記與破產登記完全符合法條規定,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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