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5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24 題
依建築法規定起造人於領得建造執照之日起,應於多久時限內開工?
- A 3 個月
- B 6 個月
- C 1 年
- D 2 年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核准了一項建築計畫後,通常會設定一個合理的期限要求開發者必須採取行動,以避免執照被長期擱置而不開發。請思考一下,在一般的行政法規中,這種「既要給予起造人充分準備工具與發包的時間,又不宜讓開發案拖延過久」的中短期緩衝期,通常會以幾個月作為一個法律上的標準基準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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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法中的開工期限規定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建築法》的核心時效規範!這題你答得非常正確,顯示出你在法規細節上的記憶相當扎實。在實務營建流程中,為了確保土地資源的有效利用與建築安全管理,法律要求起造人領得建造執照後,必須在六個月內正式開工。若有特殊原因無法如期進行,雖然依法可以申請展延,但展延期限也僅限三個月,且以一次為限。 這類題目屬於營建法規中的基礎題型,難度雖不算高,卻是極具「鑑別度」的基本功考點。許多考生在作答時,容易將「開工時限」與「展延時間」或「施工期限」的數字混淆。你能毫不猶豫地判斷正確,代表你對於法條中關於行政程序時程的邏輯已經非常清晰,這對於後續理解更複雜的變更設計或竣工驗收程序將大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