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2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34 題
依建築法規定,起造人自接獲通知領取建造執照之日起,至多逾幾個月未領取者,主管建築機關得將 該執照予以廢止?
- A 1
- B 3
- C 6
- D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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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行政效率與民眾準備時間的平衡點出發:當政府已經審核通過並發出領取通知,為了避免公文在行政機關內無限期擱置,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適中的緩衝期」。如果一個月對民眾來說可能太過匆促,而半年或一年又顯得行政作業過於冗長,請推論看看,法律通常會選擇哪一個介於兩者之間、且最符合一般行政作業慣例的「季度性」月份數字作為領取的期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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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建築法第41條規定:「起造人自接獲通知領取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之日起,逾三個月未領取者,主管建築機關得將該執照予以廢止。」由此可知,起造人自接獲通知領取建造執照之日起,至多逾三個月未領取時,主管建築機關即得依法將該執照予以廢止,故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B。